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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开展科技成果鉴定的通知

2022-05-25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取消科技成果鉴定业务的通知》(粤科函管字[2016]189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不再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粤建科[2017]18号)的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鉴定工作,该项工作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

       根据行业发展的需求,继续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我协会将组织开展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建筑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由协会科技与数字化专委会牵头组织,申请单位可按工作指南提出申请。工作指南如下:

 

申请组织鉴定程序

(一)组织单位:由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设立,由协会科技与数字化专委会组织形式审查。

(二)工作领域:开展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行业相关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三)申请程序:

1、申请鉴定单位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签署意见,并附上有关鉴定材料。

2、申请单位按要求递交申请材料,由协会科技与数字化专委会组织形式审查。

3、经协会科技与数字化专委会形式审查符合鉴定要求的,组织专家组,并商定鉴定方式和时间,并通知申请方做好鉴定会的准备工作。

4、申请方须在鉴定会召开3个工作日前给专家组提供一套鉴定材料。

5、鉴定会结束后,由专家组填报《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并呈报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进行审批。

6、对本成果申请鉴定的唯一性,申请单位可出示承诺函(加盖公章),同一科技成果不得在不同的鉴定单位申请鉴定,一经查出,不予受理,已经鉴定的将撤销该成果的鉴定证书。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三)研制工作总结报告;

(四)技术研究报告;

(五)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六)检测(检验)、测试报告;

(七)市场预测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从立项到研究结束,所取得的一次性效益。应出具效益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社会效益要根据项目情况及客观条件,科学的测算。暂未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不必出具证明,但要有预测分析报告);

(八)用户使用意见报告(两个或以上);

(九)科技查新检索报告(一年内有效);

(十)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鉴定材料制作要求

(一)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单独装订,其余文本材料合订成一册,电子版合并成一个文档,(wordpdf格式);

(二)鉴定材料封面应写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所有参与单位都列出,不能只列第一完成单位)、申请时间;

(三)申请表、鉴定材料的项目名称必须与科技查新的项目名称一致;

(四)鉴定材料的正文须在页脚连续编页码,目录须按上述二(二)至(十)项要求顺序排列,并列出对应正文的页码。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90号凯旋大厦918

联系电话:020-37260512 13609026325 13622890501

邮箱:gdcsdakjj@163.com

 

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

20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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