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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通知:申请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指南
该项工作依据《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开展科技成果鉴定的通知》( 粤建绿装协[2022]11号)执行,并依据行业规范将“科技成果鉴定”名称修改为“科技成果评价”。
一、申请组织评价程序
(一)组织单位:由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设立,由协会科技与数字化专委会组织形式审查。
(二)工作领域:开展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行业相关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评价单位填写《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表》(一式5份),单位签署意见,并附上有关评价材料。
2、申请单位按要求递交申请材料,由协会科技与数字化专委会组织形式审查。
3、经协会科技与数字化专委会形式审查符合评价要求的,组织专家组,并商定评价方式和时间,并通知申请方做好评价会的准备工作。
4、申请方须在评价会召开3个工作日前给专家组提供一套评价材料。
5、评价会结束后,由专家组填报《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并呈报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进行审批。
6、对本成果申请评价的唯一性,申请单位可出示承诺函(加盖公章),同一科技成果不得在不同的评价单位申请评价,一经查出,不予受理,已经评价的将撤销该成果的评价证书。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二)附件:
1.项目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2.研制工作总结报告;
3.技术研究报告;
4.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5.检测(检验)、测试报告;
6.市场预测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从立项到研究结束,所取得的一次性效益。应出具效益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社会效益要根据项目情况及客观条件,科学的测算。暂未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不必出具证明,但要有预测分析报告);
7.用户使用意见报告(两个或以上);
8.科技查新检索报告(一年内有效);
9.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三、评价材料制作要求
(一)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及各附件合订成一册,一式5份;申请材料的word版、盖章签名后的扫描件用U盘随送,建立文件包并备注:“单位简称+项目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
(二) 纸质件双面打印,纸质件与扫描件的内容须一致。
(三)评价申请表封面应写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须按排名一一列出,申请时间须写明,签名、盖章页须完备。
(四)申请评价的项目须通过科技查新,且申请评价项目名称须与科技查新报告的项目名称一致。
(五)评价材料及完成单位、完成人所附佐证材料须与申请评价项目具备较强的相关性,杜绝佐证堆砌、拼凑。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90号凯旋大厦918房
联系电话:020-37260512 13609026325(微信同号) 13622890501(微信同号)
附件: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