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给我厅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污染防治减排及垃圾处理资金117,753万元。具体包括:污染防治减排及垃圾处理省本级工作经费673万元、练江流域污染整治资金12,500万元、城市生活垃圾工作补助资金7,500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补助4,800万元、镇级填埋场整改补助资金55,900万元、城市污水治理资金29,380万元、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示范县运营补助7,000万元。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计划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18年污染防治减排及垃圾处理省本级工作经费使用明细计划
2.2018年练江流域污染整治资金使用明细计划
3.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工作补助资金使用明细计划
4.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补助使用明细计划
5.2018年镇级填埋场整改补助资金使用明细计划
6.2018年城市污水治理资金使用明细计划
7.2018年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示范县运营补助使用明细计划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27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及电话:刘仕琴,83133550 )